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市2017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塔城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塔城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疆内公开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境内,计划工期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6月18日,共计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等。具体合同段划分及内容如下:
合同 段号 | 项目名称 | 里程总计(km) | 公路 等级 | 主要工作内容 |
一 | 上山北村-山北村、Y026线K2+470岔口-巴斯阿不都拉村、Y026线K3+020岔口-水蘑村、叶留拜村-乔拉克布拉克村 | 8.469 | 四级 | 挖土方2077m3,清理现8430.77m2,厚15cm级配砾石(砂砾)基层41472.45 m2,封层34633.75m2,厚30mm拌和法沥青表处34633.75, 培路肩5278m2 ,1-0.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8延米,1-0.7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8延米,1-0.3m钢筋混凝土箱涵126.1延米; |
注:表格中的主要工程数量最终以施工招标文件所列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疆内注册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有桥梁的工程项目要求有相应的资质和类似桥梁施工经验),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及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
(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塔城市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30至19: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原件、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公司注册地劳动监察或法院出具的无拖欠证明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并加盖鲜章)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12号5楼51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预备会
5.1 招标人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12号5楼512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一次性提交叁万元人民币(¥30000.0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及《塔城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市交通运输局
邮政编码:834700
联 系 人: 徐镜洋
电 话: 0901-668936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12号5楼511室
邮政编码:834700
联系人:袁风
电话:0901-6296699、1899974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