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广西段)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 桂交行审 [2017]8 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西中交玉湛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组成,招标人为 广西中交玉湛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 2016 〕 981 号核准,监理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JL-1 ~ 3 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监理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标法。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止于粤桂两省(区)交界处的博白县文地镇。路线起点桩号为 K3+300 ,终点桩号为 K 78+178.6 (中间设有断链),全长 74.674 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2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26.5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 Ⅰ级。项目核定概算约70.16 亿元。
1.1.2 招标范围
合同号 | 招标范围 |
JL-1 、 JL-2 | 路基、路面、桥涵、立交、房建、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含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
JL-3 | 机电工程三大系统(通信、监控和收费)、照明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以及管道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含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
1.1.3 监理服务期
JL-1 、 JL-2 合同段监理服务期: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 56 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2 个月,施工期监理 30 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个月(如施工工
期进行了调整,施工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JL-3 合同段监理服务期: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 44 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2 个月,施工期监理 18 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施工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1.2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共分为 3 个合同段 。 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 JL-1 、 JL-2 合同段分别设立监理试验室负责监理的平行试验工作。
监理合同划分和单位资质要求如下表:
合同号 | 监理机构 | 起迄桩号 | 路线里程(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
JL-1 | 第一总监办 | K3+300 ~ K29+100 | 25.604 | 路基、桥涵、房建、绿化、交安工程、附属设施等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K 3+300 ~ K41+920 | 38.533 | 路面 |
JL-2 | 第二总监办 | K29+100 ~ K78+178.6 | 49.070 | 路基、桥涵、房建、绿化、交安工程、附属设施等 |
K41+920 ~ K78+178.6 | 36.142 | 路面 |
JL-3 | 第三总监办 | K3+300 ~ K78+178.6 | 74.674 | 机电工程三大系统(通信、监控和收费)、照明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以及管道工程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 )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上述第 1.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
2 )投标人信息应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工程的 3个施工监理合同段投标,并按投标的各合同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但最多只能中 1个标。
2.4 其他
1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 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3.2 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 2017 年 3月 23日至 2017年 3月 29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 JL-1 和 JL-2 合同段须提供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JL-3 合同段须提供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 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1 月期间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4 )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
联系人:黄工、彭工、胡工,联系电话: 0771-5539841 、 5501607 、 5678542 。
3.3 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为授权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3.4 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合同段 250 元 / 份 , 图纸每合同段 1000 元 / 份,上述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3.5 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3.6 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 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4.现场考察及标前会安排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和不召开标前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 4月 17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该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开标室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 http:ztb.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xzbtb.cn/gxzbw/) 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xdot.gov.cn )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中交玉湛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东新区双拥路 39 号东盛大厦 7 层 |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苑路 170 号凯旋城 5 楼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59 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 7 楼 C 室 |
邮政编码: 537000 | 邮政编码: 510620 |
联系电话: 0775-5809055 、 0775-5809856 传真: 0775-5809566 |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 转 807 或 805 传真 :020-87578002 转 823 |
联系人:赵先生、周先生 | 联系人:王先生、黄小姐 |
监督部门:①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电话 0771-2115050 ;
②玉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 0775-2697961 、 2080769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 2017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