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17年和静县协村-西维尔陶盖哈布图海村公路改建工程及哈尔莫敦镇-乌郎尕扎尔村及乃门莫敦乡-包尔布呼村-塔克拉施工(4个合同段)已由巴州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和静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发布疆内施工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境内,共4个施工合同段,其主要内容为:
(1) 项目名称协村-西维尔陶盖哈布图海村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2017年和静县协比乃尔布呼乡村组公路),合同编号:BZHJXNCGLSG2017-15, 线路全长23.4公里,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2) 项目名称:协村-西维尔陶盖哈布图海村公路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2017年和静县哈尔莫敦镇村组公路),合同编号:BZHJXNCGLSG2017-16,线路全长33公里,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3) 项目名称:协村-西维尔陶盖哈布图海村公路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2017年和静县哈尔莫敦镇-觉伦图尔根村老村委会公路及和静县环城北路公路),合同编号:BZHJXNCGLSG2017-17,线路全长14.76公里,三级、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4) 项目名称:哈尔莫敦镇-乌郎尕扎尔村及乃门莫敦乡-包尔布呼村-塔克拉(2017年和静县蒙汉公墓、查汗通古村巴仑台镇包格旦郭勒村公路改建工程),合同编号:BZHJXNCGLSG2017-18,线路全长22公里,三级、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以上施工计划工期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预计6个月,对该合同段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安全设施等进行施工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债务问题等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各地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2017 年 3月23日至 2017年3月 2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10:30时至14:00 时,下午 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各3份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施工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所有答疑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或澄清。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4月 12日 11:00时,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和静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的投标担保(从基本户电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汇出,否则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巴音郭楞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静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和静县东归大道685号
邮政编码: 841300
联 系 人:徐生文
电 话:18009964333
传 真:0996-502226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28号华誉商务大厦九楼
邮政编码: 841000
联 系 人:宁轶民
电 话:0996-2036789 13579032058
传 真:0996-2216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