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阳泉境内国道[2016]313号”文件批准建设,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养发[2016]704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助及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分局。招标代理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阳泉市北部,路线经过平定、效区两个县区,全长56.11公里。原路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本项目为水毁恢复工程,维持原有公路技术标准,按照路线线形、路基宽度基本不变的原则,对遭受洪涝灾害损毁的公路设施进行恢复重建,并完善排水和沿线设施。
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监理内容为挖除湿软路基重新回填,清理卸载土石方、恢复挡墙和沿线公路设施,重新铺筑水毁基层、面层,并完善排水,同时新建道班班房。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0.5个月,施工监理期7.5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时满足下表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监理标段 | 监理资质要求 | 监理业绩要求 |
一 | 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授权使用资质)。 | 2013年以来独立完成并通过交(竣)工验收2项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任务,其中至少一项不少于40km。 |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如本项目监理投标人和施工投标人存在招标公告中2.3款的关联关系施工投标人与监理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中标。
2.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下列证件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70-73窗口(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与荣军南街交叉口东北角丽华甲第苑北门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A企业资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套。投标人还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确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内容,将拒绝其报名申请(若为网上查询下载打印的,需提供短信验证码以备查询)。
B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的企业业绩应满足公告2.1款的要求,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套。业绩证明资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评定书,以及对应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或财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其指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截图。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邮箱、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7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开标会议室。诚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出席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分局
地 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街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3-6668303
招标代理: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1室
联 系 人:刘晓燕、田斌、李新民
电 话:0351-7770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