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ZZB-XZJT-17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625线色林错环湖段、S506线色林错环湖段、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湖乡段、S206线纳木湖乡至班戈县段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已列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业主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当雄县、纳木错乡、青龙乡、班戈县、申扎县、双湖县境内,路线全长316公里。
2.2技术标准
按照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施行西藏地区公路建设主要技术政策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标准化设计指南(试行)》,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2.3勘察设计咨询审查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 项目所在位置 | 里程长度(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全一标段 | 当雄县、纳木错乡、青龙乡、班戈县、申扎县、双湖县 | 316 | 本项目工程勘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和咨询,较大、重大设计变更咨询审查,提出审查报告和咨询执行情况报告。 |
2.4勘察设计咨询审查服务期
自签订咨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或咨询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或变更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许可项目为准)满足谈判内容要求;
(7)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具备下表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财务、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咨询审查能力,且满足本项目要求。
3.2资质要求业绩要求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
(3)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在近五年内成功完成过(2012年1月至今,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三条及以上里程各不低于50公里三级及以上等级类似业绩及以上新、改建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工作或勘察设计工作。(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委托协议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咨询业绩证明材料等)。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咨询能力。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将进行核查,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与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项4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建三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审查任务。报名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个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已在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备选库名单中。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4号),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工程咨询公路专业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人员有效证件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报。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关联情况说明,并应加盖单位公章。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组织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4号)。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商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www.xzjt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4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兰天明
电话:0891-6349819
传真:0891-634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