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投标活动,山西省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决定对2017年度需要招标的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代理范围
1.1、承担2017年度实施的公开招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1.2、承担上述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复核和最高限价编制工作;
1.3、承担上述项目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1.4、承担业主委托的招标有关的其他工作。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乙级及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且已具备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的资格。
2.2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2年3月1日至今,以所代理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发布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5项以上(含5项)高速公路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其中至少有3项养护项目。并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上述业绩须为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评审结果公示须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或发展改革,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或其指定的网络媒体可查询。
2.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国家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从事招标代理工作5年以上,近5年(2012年3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项以上(含2项)高速公路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2.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3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6 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评标办法:合理标价评审抽取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2日(9: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⑤《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登记名单(本企业所在页面)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⑥业绩项目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彩印件及上述材料①~④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西省政府服务中心大楼二层70-73窗口(太原市坞城南路与荣军南街交叉口东北角,丽华甲第苑北门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送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14: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时至14:00时,将投标文件交至山西省政府服务中心大楼(太原市坞城南路与荣军南街交叉口东北角,丽华甲第苑北门对面)B座512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汾阳市西河北路
邮 编:030220
电 话:0358-7233281
联 系 人:秦先生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