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16〕14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专项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上沙河立交至西站立交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境内,起于乌鲁木齐市上沙河互通立交,经中航翡翠城、乌昌快速路,止于G30连霍高速西站互通立交处。路线全长19.825km,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41m。
上沙河立交至西站立交段土建工程划分3个标段,本次招标仅针对其中的SXGJ-1、SXGJ-3两个标段。计划工期:2017年6月1日开工,2019年10月31日交工,总工期883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 标段编号 | 起讫桩号或路线 | 长度(km) | 公路等级 | 主要工程内容 |
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上沙河立交至西站立交段 | SXGJ-1 | K100+678.807~K112+280 | 11.601 | 高速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
SXGJ-3 | K115+917~K120+503 | 4.587 |
注: 本表中的起讫桩号、里程长度等相关内容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
3.5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在各标段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可以重复(或相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0:00~14:00(北京时间,下同),15:30~19:3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下列证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标注▲的需同时查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以及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等,每标段售价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4月10日11:00,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日11: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编:830049
联系人:张晓群、张崇新
电话:0991-5283016、5283401
传真:0991-5283405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0991-5283027(交通建设局)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编:518049
联系人:张义彬、张仲明
电话:0991-2550958、18129392625
传真:0991-2550958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04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