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伊犁公路管理局Z765线K17-K19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已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7年大中修计划,项目业主为伊犁公路管理局,资金来自交通运输厅2017年大中修资金,招标人为伊犁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专用公路765线K17-K19建设总里程2km,公路等级四级,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拆除K18+904处拱桥,新建2-20m预应力空心板桥。
计划工期:2017年5月20日开工,2017年9月20日完工,总工期124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 4 月 24 日至2017年4月 28 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时00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宁市W酒店815室(伊宁市解放路230号),持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按“三证合一”制度更换新营业执照的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6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至16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伊犁公路管理局四楼会议室(新疆伊宁市解放路234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jjt.gov.cn)、《伊犁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犁公路管理局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234号
邮 编: 835000
电 话:0999-8995359
联系人:任锦宇
纪检监督:0999-8120735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5822508 15160915874
传 真:0991-5822508
联系人:李江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