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QJYZX-2017GC007SJ
1.
招标条件
阿鲁科尔沁旗玛尼吐—达日罕乌拉、巴彦包勒格-查干大坝通村公路已由阿政纪字[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运输局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站,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阿鲁科尔沁旗玛尼吐—达日罕乌拉、巴彦包勒格-查干大坝通村公路,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境内,共计20公里。公路技术标准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图勘察设计为1个月。
阿鲁科尔沁旗玛尼吐—达日罕乌拉、巴彦包勒格-查干大坝通村公路勘察设计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MBKCSJ | 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要的分标段图纸、参考资料(如需要)、技术规范(如需要)、工程量清单、标段预算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行业(公路)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公路)丙级及以上资质。在近5年内(2012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四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4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授权委托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二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MBKCSJ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0.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5月1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nmjt.gov.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新城区
电 话:0476-7232131
邮 编:02555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运输局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站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新城区
邮 编:025550
电 话:0476-7232125
传 真:0476-7232125
联 系 人:杨先生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路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476-7274045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天旭广场B座六楼
邮 编:010020
电 话:13948711199、0471-4936880
传 真:0471-5255076
联 系 人:刘女士、王先生
邮 箱:nmhc2014@163.com
2017年4月25日
公告附件.doc